大学生“说案明理”警示教育案例
2021年第1期
★案情通报:打架,校园里的蛮横
★以案说纪:从“以案说纪”角度剖析打架案件
★以案说法:从“以案说法”角度剖析打架案件
★以案说德:从“以案说德”角度剖析打架案件
★以案说责:从“以案说责”角度剖析打架案件
案情通报:
打架,校园里的蛮横
某校大二学生A和大一学生B因运动结识,后因学生B欠学生A1500元钱无力偿还发生矛盾,A多次催还未果。2021年4月14日晚上10点左右,A邀约8名同学(不同班级,其中有2名班干部)为其壮胆,前往B同学寝室要钱,8名同学不问青红皂白,立马随之一同前往。到达B同学寝室后,A出手打了B耳光,并拳打脚踢,声称不还钱就要拿走B的手机抵账。后B同学的室友们凑齐1500元给A,A才带着8名同学离开。
A一行人离开后,B室友向辅导员老师打电话说明情况,随后双方辅导员、值班老师前往现场处置,并送B去医院检查。
事后,A同学赔偿了B同学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学校对相关学生给予了处分。A同学为要欠款带人到他人寝室并动手打人,造成轻微伤,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随行的8名同学没有正确立场,是非不分,被学院内通报批评,2名班干部被撤销干部职务。
★以案说纪
从“以案说纪”角度剖析打架案件
一、相关知识和学校规章制度
(一)打架、群架概念
打架亦称为斗殴,是指对立双方或多方,在相互矛盾发展到极点时,其行为特点具有暴力倾向,以对他人产生身体伤害为目的的一种主观意识行为。不管这种行为起因何由、什么目的,都是一种不理智、不文明的行为,打架严重者甚至会触犯刑律。因此,在处理打架事件时要区分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和办法。
群架释义为由多人参加的打架斗殴。
(二)《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管理办法》中打架相关条例
第十条严禁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违者除承担医疗等有关费用外, 视其情节、性质和后果,给予以下处分:
1.动手打人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2.动手打人,造成他人轻微伤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动手打人,造成他人轻伤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4.策划组织他人打架者,给予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5.持械打人或为他人打架提供凶器,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6.打架事件已终止,事后又报复打人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7.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或起哄闹事,促使斗殴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8.邀约校外人员帮助打架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9.私藏或使用管制刀具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以凶器威胁他人者,给予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二、以案为鉴,牢记教训
案件中A同学为了催债,采取极端暴力的打架方式让B还钱,发人深省。
警示一:守纪律,讲规矩,夯实思想城墙
打架是学校明令禁止的,而遵守规章制度是作为大学生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本案中,A同学邀约一帮同学去要钱并出手打人,是破坏校纪校规的表现。作为大学生,必须增强纪律意识,学纪律、懂纪律、守纪律,遵纪守法,明礼修身,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夯实思想城墙,弘扬正气,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全体同学要认真学习《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管理办法》,真正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严守思想底线。
警示二:规言行,明举止,学会拒绝
君子之修身也,内正其身,外正其容。新时代的大学生更应当志向高远,规言行,明举止。案例中,A和B本因篮球结缘,后因经济纠纷而使原本纯粹的兄弟情谊变质,其他8名同学因为所谓的朋友义气参与了A同学的暴力催债行为。大学生在交友过程中应当肃清朋友圈,学会拒绝,学会分辨,主动结交积极向上且充满正能量的同学。在面对不良行为时,要主动说不,不要参与任何形式的违纪行为,违背原则的事情坚决不做,规范自身言行举止,这才是大学生应当去履行的义务。
★以案说法
从“以案说法”角度剖析打架案件
此次打架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一对一谈话过程中,老师发现事件所涉及到的学生普遍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并未意识到自身的行为可能触及到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故本部分将从“以案说法”的角度出发,帮助大学生们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构筑起思想的防火墙,树立法制意识,时刻自我警醒。
一、聚众打架斗殴所涉及的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所谓的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应包括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在实际生活中,聚众斗殴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在公园、影剧院中,也可以是发生在较僻静的私人场所。
二、以案为鉴,牢记教训
在校大学生组织聚众斗殴,教训不可谓不深刻,也给每位大学生敲响警钟。
警示一:大学生法制教育应当成为“必修课”
此违法违纪案件中,A同学因为催债,非常无知地组织同学聚众要债,发生打架行为。一系列行为的接连发生,暴露了在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无知,应当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做懂法知法的大学生。
警示二:大学生必须加强作风建设和个人修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大学生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从A同学的打人行为及8名同学跟随参与现场的行为来看,同学们普遍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也暴露出法律教育的收效甚微问题。为此,作为大学生,在看待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过程中,要保持法治思维,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加强自身作风建设,提升个人修养,不盲从,随时传递正能量。
★以案说德
从“以案说德”角度剖析打架案件
此次打架事件是一起违纪违法、失德失责的典型案例,也是发生在学生群体中的反面教材,案例涉及到的学生都存在某些方面的“失德”,此“以案说德”将剖析学生的失德行为,引以为戒。
一、案件中的失德表现
(一)A同学严重违反与人为善的美德
A同学心系1500元,希望B同学尽快还钱。在B迟迟未还的情况下,邀约8名同学共同前往B寝室要钱,并打了B,而8名同学跟随前往,造成声势影响,严重违反与人为善的美德。在发生经济纠纷的时候,A的冲动打破了理智,武力战胜了美德,遂发生打架行为。如果A能够将此事告知老师,通过正确的途径追回欠款,也许事情的发展就不会像如今的结果一样。
(二)8名随行同学缺乏正确立场,缺乏是非观
随行的8名同学,在事发前没有阻止,在事发后没有及时向老师进行报告和说明,这一包庇同学的错误行为,表现出缺乏正确立场、缺乏是非观念的问题。此外,8名同学中还有2人是班委干部,其包庇不良行为、缺乏正义感的做法,严重违反班委干部以身作则的要求,没能维护好“领头羊”的责任形象。
二、以案为鉴,牢记教训
警示一: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B同学作为在校大学生,当自己家庭经济困难,父母给的生活费不充足时,应积极参加勤工助学,不仅可以通过劳动赚取生活费,还可以提升自己的综合素养,明白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道理。不应该采取借钱行为,容易引发经济纠纷,并且如果迟迟还不上的话,还容易发生网贷等不良后果。
警示二:与人为善,传承美德
案例中,A在面对B未还钱这件事上,带领8名同学一起采用简单粗暴的方式进行处理,造成恶劣的后果。暴力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式,理智分析并合理解决问题是学生们亟待掌握的技能,而中国传统美德中的与人为善更是值得每一位学生学习的良好品质。
警示三:树立正确消费观,合理规划使用生活费
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消费开支要符合自己的经济水平。学生时代的经济来源大多数是父母赠予,这时的大学生还不知道挣钱的不易,只有当结束大学时光步入社会后,才能体会到父母挣钱的辛苦。大学生们不必羡慕任何人,要做的就是踏踏实实学习,锻炼自己,培养工作所需的技能,将来凭借自己的能力过上更加富足和幸福的的生活,而不是一味地向家长伸手、向朋友借钱,最后误入歧途。
★以案说责
从“以案说责”角度剖析打架案件
同学之间、朋友之间本应相互关爱,共同成长,而本案例中所涉及A的随行8名同学、B的室友等人却责任意识淡薄,没能起到同学朋友间监督劝诫、关心互助的作用,发人深省。
一、案件中的失责表现
(一)随行8名同学的失责
跟随A一同前往B寝室的8位同学都是A的朋友,在得知A是去要钱后,作为朋友却没有进行阻拦,反而一同跟随;在A动手打B耳光的时候,没有人进行阻止或告诉老师,而是旁观事情持续发酵,粗浅的朋友义气、淡薄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最终导致事情越发严重。
(二)学生干部的失责
按照学校规定,打架斗殴会进行相应违纪处分。作为干部同学,他们比普通同学更加清楚打架的严重性,但是当A邀约同行催债时,他们却没有拒绝,也没有阻止,以为报告老师是告密、得罪同学的表现,所以选择所谓的兄弟情谊,缺乏学生干部的主动担当责任,殊不知这样做反而害了A。
(三)B寝室室友的失责
当A带人来宿舍找B还钱时,B的室友进行了拉架和筹钱,希望能够尽快让A等人离开宿舍,但在这半小时的时间里却没有第一时间将此事告知辅导员或者值班老师,寻求老师的帮助,这是B寝室室友的失责。
二、以案为鉴,牢记教训
警示一:回归本分,大学生要增强自身修养
教育的初心,是立德树人,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回归本分,增强大学生的自身修养是一项长久工程。同学们需要明白,友谊也是一种责任,要正确认识友谊的真正内涵,做到慎重交友、明辨是非,在面对事情时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同时,还应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自律精神,真正做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提升大学生的自身修养。
警示二:尽职尽责,学生干部要树立责任意识
担责任,始成长;尽责任,方进步。学生干部作为学生群体的领头羊和先行者,在进行班级事务管理过程中,更应当竭尽所能,尽职尽责。首先,要从思想上意识到自己身份的特殊性,敢于担当,勇于承担责任;其次,要更加关怀和帮助班级同学,不要以兄弟义气为名隐瞒实情;最后,要时刻谨记学生干部的职责,履行责任,当遇到不能处理的问题时,应及时请求辅导员的帮助。做一名求真务实、尽职尽责、开拓创新的学生干部,才能更好地为班级同学服务,才能更好地提升自我。
警示三:全员行动,勿以恶小而为之
在加强自我修养和干部责任意识的基础上,更应当全员行动,勿以恶小而为之,制止不良行为的发生。不要以为是一件细小的坏事,就选择忽视和包庇,应当站在更高的角度去要求自己、审视问题、明辨是非。这是时代赋予青年的责任,也是社会赋予我们社会主义建设者的责任。